3月15日上午,位于洪泽湖大道与人民路交汇处,洪泽区城管队员正组织一台大型吊机对天宸宾馆楼顶大型广告牌进行拆除。 此前,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正常巡查中,发现人民路和洪泽湖大道交汇处十字路口西北侧的天宸旅馆墙体上新设置一块大型户外广告牌,此广告牌悬挂于墙体外立面,初步预测其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且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现场执法人员立即向广告科负责人汇报,并逐级汇报了分管局长和主要负责人,建议立即拆除。 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处楼顶广告牌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得知,此设置者为南京某广告公司,在审批未通过的情况下擅自设置。作为有着经营户外广告经验的广告公司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擅自在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此行为不仅违反法律法规,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按照《江苏省广告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淮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限期拆除和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
区城管局在完善相关办案流程的情况下,并多次向业主宣传教育,当事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自行拆除和足额缴纳罚款,后经法院协助强制执行,当事人履行了缴纳罚款的义务,但对其自行拆除的行政处罚迟迟不予执行,区城管局果断采取了强制拆除措施,排除了一起安全隐患。
据悉,为全面治理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乱象,有效提升城市视觉环境,城管局将一如既往地加大对违规户外广告的执法力度,尤其是对违规楼顶广告牌、大型户外广告等坚决予以拆除,绝不姑息。
供稿人:张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