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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处罚
1. 合同违约(无理由封禁):按《民法典》509/577条,平台须立即解封账号、赔偿会员费/虚拟财产/直接损失,格式条款排除用户权利无效(《民法典》497条)。
2. 名誉权+财产权侵权(污蔑+封禁):按《民法典》1024/1165/127条,平台/客服须停止侵害、删除言论、公开道歉、消除影响,赔偿财产损失与精神损害抚慰金(含维权成本) 。
3. 平台替代责任:客服属职务行为,平台先担责;客服有故意/重大过失的,平台可向其追偿(《民法典》1191条) 。
二、行政违法处罚
污蔑+鼓动转发: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42条第2项,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如多次、影响广)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平台监管处罚:网信、市监、工信部等可责令平台整改、限期解封、公开说明,并处罚款;平台未尽管理义务的,加重处罚。
三、刑事处罚
诽谤罪:按《刑法》246条,同一诽谤信息浏览≥5000次、转发≥500次,或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告诉才处理,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益除外)。
- 其他可能:若恶意封禁致重大财产损失,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平台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可能涉嫌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刑法》286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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