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5-4-20 22:5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淮安市 联通
近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则案例:吴某购买约45斤硼砂,添加至生猪肉酱和熟猪肉丸中并对外销售。公安机关将该店查获,现场缴获硼砂4斤,生猪肉酱4.06斤和熟猪肉丸2.5斤。截至被查获,吴某共销售添加硼砂的生猪肉酱和熟猪肉丸约4000斤,销售额约9万元,共获利1万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吴某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