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8日下午,洪泽区发生了一起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当日下午6时许,洪泽公安分局110接到报警:报警人称自家轿车被偷了,但记不得车牌号,也不知道车主是谁。城东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发现报警人李某满身酒气,说话含糊不清,立即将报警人带回所里调取道路周边监控视频。让人意外的是,这“偷车贼”恰恰就是李某自己。
经过调取“盗窃”现场监控视频,派出所民警怀疑李某涉嫌酒后驾驶,于是将案件移交交警部门进行办理。交警赶赴派出所后,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李某酒精含量9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即将其送至区人民医院抽血检测,检测结果,李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120.4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经调查,当天中午12时许,李某驾车到朋友郑某家赴宴,酒足饭饱后,他感觉自己酒喝多了,就和朋友聊聊天、散散酒。下午14时左右,李某自认为酒醒,便前往车辆停放地点取车,随即驾车沿着东三北街由南向北行驶至自家小区,车辆停好后就回家睡觉。李某起初并不承认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在询问其同行人的证言以及从沿途监控画面显示,李某驾车多次急刹车,有时还停在道路中央,存在明显异常。在铁证下,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原来,李某回家睡觉后一觉醒来,将自己开车回家的事实忘得一干二净,迷迷糊糊步行到东三北街停车位上取车,结果发现车不见了,立即报警“捉贼”,接着就发生上述“贼喊捉贼”的囧事。
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不仅闹出了“笑话”,而且还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交警提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驾的危害性许多驾驶员都非常清楚,但仍有不少人总是心存侥幸,因此而付出惨痛代价。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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